(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旨在明确委员会职责,规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机构,负责研究、审查并提出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的建议。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委员会由至少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工作。委员会下设工作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会议为临时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会议应有记录并保存,通过的议案需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本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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